2017年12月编制完成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随后集聚区管委会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了审批请示,批文文号豫环函【2018】97号。
随着集聚区规划的实施,为了发展形成煤化工产业链条-尼龙化工产业链条-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尼龙循环经济基地,集聚区内用地布局发生较大变化;产业发展与功能布局较跟踪评价期间有一定差异,集聚区现阶段致力于煤盐化工、尼龙化工及制品为主的化工产业。跟踪评价中提出的染整产业规模有一定缩减,使其土地闲置,尼龙产业的发展壮大,导致尼龙产业上游材料的短缺,限制其发展壮大。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扭转制约产业集聚区发展的不利局面,合理有效引导产业集聚区健康良性发展,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拟对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跟踪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变更分析,变更内容主要是引进尼龙产业配套发展的的煤化工。规划范围不变,主导产业不变,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中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气工程、供热工程保持不变,对空间产业布局进行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
一、园区规划基本情况
规划范围:集聚区规划范围为东至余营、楼马一线,西至叶寨东,南至徐龚南至徐路、叶邓路,北至白龟山水库南干渠七支渠,规划区面积11.46km2。
规划主导产业:以煤盐化工、尼龙化工及制品为主的化工产业。
二、规划环评委托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解素珍 任亚南 联系电话:13837502176 15837511455
E-mail: gwhhaj@126.com
通信地址:平顶山市叶县盐神大道东段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河南启河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宝玉 联系电话:15838366645
E-mail: qihehuanbao@163.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西区孵化2号楼B座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专业园区开发期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专业园环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园建设所持的基本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