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汇总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预算基本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现有5个内设科(部、室),编制数为30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现有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拟定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负责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协作;负责建立并管理投融资、土地收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人才要素平台;负责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负责承担市、县相关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晋升、调整和惩戒工作;负责依法承接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委托或授权行驶的行政审批、审核职能;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支总计均为1255.3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255.3万元,主要原因:新增预算单位。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2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3万元;部门结转资金收入1067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1255.3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190.9万元,占15.2%;商品服务支出14.5万元,占1.16%;项目支出1049.9万元,占8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8.3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8.3万元,主要原因:新增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类)支出19万元;行政单位医疗(类)支出10.6万元;住房公积金(类)支出13.8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支出1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其他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12.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增加变化情况。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万元,占“三公”经费82%,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增加变化情况,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增加变化情况。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的18%,由于是新成立单位无与上年增加变化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19年持平。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5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1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我单位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初,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2020年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