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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尼龙产业配套氢氨项目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

来源:     时间:2022/03/2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现将项目公示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拟投资56904万元在在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建设年产15万吨高品质己二胺项目。该技术以乙醇为溶剂,己二腈、氢气为原料,采用低压己二腈法生产己二胺。主要设备有加氢反应器、压缩机、换热器、精馏塔等。本项目已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备案,备案代码:2111-410422-04-01-289978。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园区用地规划,符合规划环评和准入条件。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设备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施工期固体废物。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脱水塔、脱焦塔、脱轻塔、间歇塔、成品塔真空泵尾气以及中间储罐、原料及产品罐组、稀释剂罐组等储罐的呼吸废气;(2)废水:本次工程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其他杂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催化剂增稠器排水、脱水塔废水、真空泵废水、水封罐排水。其他杂水包括地面冲洗废水、设备维修及清洗水和化验室废水;(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氢气洗涤塔废填料、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滤布;(4)噪声:各类物料泵、离心机、氢气压缩机等设备。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范措施:

1、废气:工艺废气经水洗+冷凝+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处理后由20m排气筒排放,尾气中的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80mg/m3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豫环文【2021】94号)40mg/m3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中水可满足循环冷却水补水水质要求,中水回用系统排水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538-2017)、《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和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3、固废: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氢气洗涤塔废填料、加氢反应废催化剂、废滤布、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针对项目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到我公司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纸质版;也可以在网上查阅电子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六、公众意见表的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下载链接。

    七、公众提议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该项目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至我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感谢你的参与。我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姚彦杰;

 联系电话:13803753048;邮箱:yyj678wyf@163.com               

 评价单位: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371-67712661;邮箱:360902592@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为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附件二+己二胺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2.docx

附件一+征求意见稿(己二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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