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式如下:
一、规划基本情况
1、规划区名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2、规划区范围: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包括东区与西区,东区为规划的化工园区,规划范围东至国道G311,西至希望大道,北至沙河一路和发展二路,南至南外环路,规划用地面积约23.16平方公里;西区为规划的生活服务区,规划用地面积约6.65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29.81平方公里。
3、规划区概况: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定位为:依托平顶山焦煤资源和煤化工、盐化工、尼龙化工“三化一体”协同发展优势,补足上游、夯实中游、延伸下游,做强尼龙新材料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精细化工等特色产业,建设“世界一流、优势突出、延链补链”的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主导产业为:化工、医药、尼龙新材料。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廊、两轴、四区、多点”的空间结构。“一廊”即集聚区沿南干渠设置的核心发展走廊;“两轴”即沿神马大道和盐神大道打造的两条产业发展轴,将整个集聚区串联发展;“四区”即尼龙材料及原料配套产业区、尼龙深加工产业区、精细化工及医药产业区、预留发展区;“多点”即“一体化”配套服务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包括管理服务区、净水厂、污水处理、热电中心、变电站、消防站、危废处理等。
二、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告主要内容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可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电子版,或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向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获得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纸质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相关部门和专家以及关心集聚区发展建设的其他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
公参与意见的调查表参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信函、来访等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一)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中段
联 系 人:肖部长
电 话:13849546833
(二)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未来路绿都广场C栋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949995394
电子信箱:1204086534@qq.com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环评--文本+-+20220106+-+简本.pdf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有效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公众意见调查表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