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已完成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5万吨/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选址位于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内,北至常李村土地,东至化工三路,南至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西至常李村土地,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5万t/d,采用二级生物处理(改良AAO)+三级深度处理(混合反应沉淀+反硝化深床滤池+臭氧高级催化氧化)工艺;同时对现有工程进行提标改造;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20mg/L,氨氮≤1mg/L,总磷≤0.2mg/L)后排入关庙沟,进入灰河。
(2)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璞
联系电话:17788187566
电子邮箱:17788187566@163.com
通讯地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沙河二路中段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途径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与建设单位联系获取查阅方式。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RjfFAWvU5GMJ67iw_sWSA(提取码:mzcu)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的受本项目影响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了解和听取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您可通过第二条提供的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