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 公告公示

平顶山奥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聚氨酯胶/MS胶/硅酮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平顶山奥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聚氨酯胶/MS/硅酮胶项目已委托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平顶山奥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聚氨酯胶/MS/硅酮胶项目

建设单位:平顶山奥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尼龙深加工园区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本项目租用园区3号厂房,占地面积7700m2,总投资5000万元,项目营运后建设规模为年产1.6万吨聚氨酯胶/MS/硅酮胶,其中年产聚氨酯胶8000吨,MS4800吨,硅酮胶3200吨,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以间歇运行为主,部分单元采用自动化控制技术。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监测及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环评报告简本、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工程污染源及环保措施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工程可行性论证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如下: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质量现在的看法;

3、对区域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有哪些认识:

4、对项目建设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的认识;

5、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6、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7、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奥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宝涛

联系电话:13395428782

电子邮箱:1668167679@qq.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叶县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30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请在公示后,将收集意见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