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 公告公示

河南叶县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8/30

 

河南叶县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建设工程情况简述:本工程位于平顶山市产业集聚区中糠公司厂区内(不新征用地),厂址距离叶县县城约10km。本工程拟建1×30MW循环流化床机组,燃料采用农作物秸秆、玉米芯加工后的废渣、林木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根据调查和现状监测,工程所在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工程计划于201710月开工建设,20186月投产。

2、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本工程以实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大型电厂为目标,对大气污染物采取烟气脱硫、烟气脱硝、高效除尘器进行处理,采用一座80m高烟囱排放烟气,对大气污染物实现最大可能的治理程度。全厂设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各项废、污水经处理后,回收重复利用不外排。电厂采用干除灰方式,灰渣优先考虑进行综合利用,不能及时利用的打包后运至厂内灰渣贮存场地,底部进行防渗考虑;针对电厂噪声采取了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使其达标排放,以避免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施工尽量避开夜间施工。

3、建设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本工程是生物质发电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有电厂燃烧生物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电厂各类生产、生活废水不进行处理外排对环境会造成影响;施工机械、电厂锅炉、发电机、削片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生物质燃料、草木灰和燃烧后的灰渣的堆放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电厂建设施工过程中对邻近居民的生活干扰等影响。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本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修正)》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工程在采取目前国内先进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最大限度地对污染源进行控制,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满足环境容量、清洁生产的要求。工程所在区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在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其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之内,电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的方式和期限:请到河南省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网站(http://pdshgq.pdswzjs.com/)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内容。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本工程影响范围半径约5km内的居民和单位(社会团体)及工程建设地的不参与本工程设计和审查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地方经济的促进作用;

2)您认为当地目前的环境状况;

3)您认为当地目前的主要环境问题是;

4)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可能会给当地带来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5)您对本工程的基本态度;

6)您对本工程建设和运行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及影响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于2017915日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供工程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建设单位:

中电工程叶县保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筹备处

电话:18935030626

邮编:467200

 

 

 

 

 

 

 

 

 

 

2017830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