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 公告公示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6/10/28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的要求,现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叶县龚店乡),厂内现有工程项目中有 一个“20万t/a己内酰胺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该项目已获得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豫环审【2015】151号),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10万t/a己内酰胺生产装置)已建成,现正在试生产,尚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二期工程(10万t/a己内酰胺生产装置)尚未开始建设,本次工程即为二期工程己内酰胺升级改造项目,即对已批复的二期工程(10万t/a己内酰胺生产装置)在原址预留地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将二期工程10万t/a己内酰胺生产装置改建成20万t/a己内酰胺生产装置。本次工程总投资为15.8亿元。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和生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投产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①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双氧水装置、硫酸装置、肟化装置、硫铵装置工艺尾气等;②本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③工艺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④风机、泵等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废气:双氧水装置、硫酸装置、肟化装置、硫铵装置工艺尾气等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后均可以满足相关标准达标排放。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清下水,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采取综合利用、厂家回收、焚烧等有效处置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风机、泵等设备噪声,经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己内酰胺二期暨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意见范围和意见反馈时间

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报告书索取方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建设和环评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处 联系电话:13938660915

通讯地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评单位: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富姣 联系电话:0371-63913759 E-mail:zhengdahuanbao@126.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文化路农业路交叉口金国商厦18楼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7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