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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进单线年产4万吨连续聚合尼龙6,6切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7/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进单线年产4万吨连续聚合尼龙6,6切片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进单线年产4万吨连续聚合尼龙6,6切片项目
    建设地点: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31490万元,占地面积74亩,建筑总面积约2.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 4万吨连续聚合尼龙6,6切片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艺采用美国英威达公司先进技术,将原材料己二胺和己二酸通过反应制备尼龙6,6盐。再经浓缩、反应、聚合生成尼龙6,6切片。主要设备有盐储罐、蒸发器、反应器、反应塔、闪蒸器、成品反应器、造粒机等设备。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固废和生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工程施工产生的影响也将会得到有效控制。另外,随着施工的结束,其影响也将随之消失。
2、运营期
本项目投产后的主要环境影响为:①己二酸储罐产生的废气、己二胺储罐产生的废气、生产过程所有己二胺废气、干燥产品时产生的废气等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②本项目己二胺有机废水、真空系统排水、软化废水等清净下水以及办公生活废水周边环境的影响;③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不合格产品、过滤及除尘收集的粉尘和大尺寸颗粒等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④各种泵、空压机和冷却塔等设备噪声设备运行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环保措施要点
针对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废气:己二酸储罐处和卸料处均设置袋式除尘器,经除尘后由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己二胺储罐产生的废气以软化水洗涤后排放,最大程度的减少气体中有机物质含量后排放至空气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己二胺废气,均进入同一个通风洗涤塔进行喷淋洗涤,经通风洗涤塔喷淋洗涤后排放至大气中。
废水:本项目洗涤塔洗涤废水、成盐聚合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水排入有机废水槽,有机废水依托厂址南侧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帘子布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达标处理后排放;软化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冻系统废水属于清净下水,和生活污水共同直接排入企业总排放口。
固废: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经相应方式处理后,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置。
噪声:项目经采用合理选用设备、减振、绿化吸收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引进单线年产4万吨连续聚合尼龙6,6切片项目”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产业政策;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各项污染物指标均可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对可能受到的环境影响的态度;对项目投产后对环境影响的意见;对项目总体的看法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建设和环评单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以及查阅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东段神马工程塑料公司
联系人:钞占府                   联系电话:15737555751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56号金国商厦18楼
联系人:谭鹏宇                    联系电话:(0371)63913759
电子邮件:zhengdahuanbao@126.com  
 
 
平顶山神马工程塑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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